湖南省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員。
廖永安同志任湘潭大學校長,免去其湖南警察學院院長職務;
免去楊中萬同志的省商務廳副廳長職務;
免去彭清華同志的湖南中醫(yī)藥大學副校長職務;
免去陳國民同志的南華大學副校長職務;
免去胡穗同志的湖南第一師范學院院長職務;
免去劉長庚同志的湖南財政經濟學院院長職務;
免去郭國強同志的湖南財政經濟學院副院長職務。
湖南省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員。
廖永安同志任湘潭大學校長,免去其湖南警察學院院長職務;
免去楊中萬同志的省商務廳副廳長職務;
免去彭清華同志的湖南中醫(yī)藥大學副校長職務;
免去陳國民同志的南華大學副校長職務;
免去胡穗同志的湖南第一師范學院院長職務;
免去劉長庚同志的湖南財政經濟學院院長職務;
免去郭國強同志的湖南財政經濟學院副院長職務。